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6月13日下午3時在余姚市招標投標中心(豐山路188號)對余姚市城區北濱江路1號—6號等7處房屋租賃權進行公開拍賣。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xml:namespace>?xml:namespace>
一、拍賣標的:
序號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出租年限 (年) | 租金起拍價 (元/年) | 競買保證金 (元) | 承諾 交付時間 | 房屋 設計用途 | 現 狀 |
1 | 北濱江路 1號—6號 | 957.97 | 5 | 287391 | 10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2 | 北濱江路8號 | 393.28 | 5 | 117984 | 3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3 | 北濱江路9號 | 323.63 | 5 | 97089 | 3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4 | 北濱江路11號 | 379.98 | 5 | 113994 | 3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5 | 北濱江路 16-2號、17號 | 198.30 | 5 | 59490 | 1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6 | 北濱江路19號 | 129.89 | 5 | 38967 | 1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7 | 北濱江路 20-1—20-5 | 590.41 | 5 | 177123 | 5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根據政府抄告單要求及房屋建筑結構的特殊性,該批房屋的經營范圍為古玩、字畫、本地特色產品(飯店、面館除外)、旅游產品、咖啡吧、酒吧等其它文化藝術產品與文化休閑相關產業,且必須嚴格符合消防、環保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使用明火。
注:標的內的部分設施設備由原承租人投入,不屬于本次招租范圍。原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如原承租人不參加本次拍賣會,則視為自動放棄優先承租權,本公告視為送達原承租人。如原承租人在承諾交付時間到期后尚未搬出,若買受人系新承租人的,則租期順延,詳見拍賣須知。
二、標的咨詢、看樣:從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咨詢、自行看樣或提前與本公司聯系看樣。
三、競買人的資格要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四、競買人登記時須提交的資料
(一)如是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
1.營業執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3.競買人委派辦理報名手續人員的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
4.競買保證金繳款單;
5.競買人對其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以上資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加蓋法人及其他組織公章的復印件。
(二)如是自然人,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競買保證金繳款單。
五、競買登記時間、地點:競買人須于2017年6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到余姚市招投標中心一樓7號窗口辦理競買登記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六、競買保證金交納辦法:競買保證金收妥抵用(即到帳)截止時間:2017年6月
12日下午4時。
競買保證金由各競買人以轉賬(必須實時清算)、銀行匯票、電匯或現金等形式繳入本公司銀行帳戶。競買保證金繳入后,競買人應向銀行索取憑據。競買人在繳納競買保證金時,務必在繳款單的“摘要欄”中注明本次所繳保證金的標的名稱及相關內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同時繳款人戶名須與競買人名稱一致,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負。
保證金收款單位名稱: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寧波銀行新建支行
帳 號:61020122000255779
七、本次拍賣公告發布方式
1.余姚市招標投標網(http://www.yyztb.gov.cn)
2.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yypm.com.cn)
3.余姚日報
4.其他發布方式
聯系人:陳先生、唐先生 聯系電話:62724638、62651915
聯系地址:余姚市舜水北路13號2樓
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六月六日
拍 賣 須 知
總 則
第一條 本《拍賣須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參照國際通行慣例制定。
第二條 拍賣人將依法組織和開展拍賣活動,參加拍賣活動的競買人必須仔細閱讀并遵守本《拍賣須知》及其它相關文件,并對自己執行本《拍賣須知》的行為負責。
第三條 拍賣人有權在本《拍賣須知》的基礎上,根據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解釋和處理本《拍賣須知》以外的特殊問題和未盡事宜。
拍賣標的
第四條 拍賣標的:
序號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出租年限 (年) | 租金起拍價 (元/年) | 競買保證金 (元) | 承諾 交付時間 | 房屋 設計用途 | 現 狀 |
1 | 北濱江路 1號—6號 | 957.97 | 5 | 287391 | 10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2 | 北濱江路8號 | 393.28 | 5 | 117984 | 3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3 | 北濱江路9號 | 323.63 | 5 | 97089 | 3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4 | 北濱江路11號 | 379.98 | 5 | 113994 | 3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5 | 北濱江路 16-2號、17號 | 198.30 | 5 | 59490 | 1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6 | 北濱江路19號 | 129.89 | 5 | 38967 | 1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7 | 北濱江路 20-1—20-5 | 590.41 | 5 | 177123 | 50000 | 2017年 9月30日 | 商業 | 使用中 |
根據政府抄告單要求及房屋建筑結構的特殊性,該批房屋的經營范圍為古玩、字畫、本地特色產品(飯店、面館除外)、旅游產品、咖啡吧、酒吧等其它文化藝術產品與文化休閑相關產業,且必須嚴格符合消防、環保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使用明火。
注:標的內的部分設施設備由原承租人投入,不屬于本次招租范圍。原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如原承租人不參加本次拍賣會,則視為自動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五條 本次拍賣標的數據以委托人提供的《情況說明》的相關數據記載為準。拍賣人在拍賣時及其后對標的的瑕疵、缺陷不作擔保。競買人在報名登記前必須仔細審看拍賣標的,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拍賣標的之一切現狀,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還標的或拒付成交款。
第六條 標的特別說明
(一)如原承租人未競得標的且在承諾交付時間到期后拖延交付,則買受人(新承租人)租期順延,與委托人無涉,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與法律責任由買受人(新承租人)自負:
1、如原承租人在承諾交付時間到期后拖延交付滿一個月及以上的,則買受人(新承租人)可自愿退房并無息退還競買保證金;
2、如原承租人拖延交付時間且委托人通過法律途徑收房的,而買受人(新承租人)仍愿意繼續租房的,則委托人在收房后,以買受人(新承租人)留存的聯系地址,以郵寄掛號信形式通知(掛號信一經送出,即視為通知已送達);買受人(新承租人)應在通知到達后3個工作日內來辦理租房手續,否則買受人(新承租人)無權請求返還競買保證金。
(二)《拍賣成交確認書》簽訂后,買受人須按約定時間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成交款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同時向拍賣人支付買受傭金,否則買受人無權請求返還競買保證金。
(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由買受人向委托人支付履約保證金:按第一年租金成交價的10%收取(不足壹仟元的按壹仟元收取,超過壹萬元的按壹萬元收取)。待租期滿后,租賃雙方無糾紛,由委托人一次性退還(不計息)。
(四)租金實行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原則,買受人應提前三個月將下一年租金交至委托人;若買受人不及時交納,委托人有權收回標的并且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五)標的不得轉租、轉借或以其他方式變相轉租。如遇特殊情況確需進行退租的,則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委托人,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后,方可辦理退租手續;租期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收取租金,剩余已付租金退還,但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委托人僅提供標的給買受人使用,買受人的相關證照須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涉及經營的各項稅費等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與委托人無涉。
(七)買受人不得改變經營范圍,在經營過程中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出現違法違紀的事件和黃、賭、毒,否則,委托人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且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八)買受人須保持原有房屋及設備設施的完好無損,不得改變建筑物現狀及屋內結構,如有損壞買受人須賠償損失。
(九)如遇政府規劃調整等原因需提前收回標的的,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應無條件服從并及時搬遷,委托人不承擔作價補償。剩余租金(從承租人收到通知開始,按日計算,不計息)和履約保證金予以返還。
(十)租賃期滿,買受人投資的動產自行處理,固定性裝潢不得拆卸,應無條件退還標的,委托人不承擔作價補償。
(十一)原承租人主張優先承租權的,須向委托人、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優先承租權資格需經委托人確認。行使優先承租權時,應當交納競買保證金,可以不參與競價過程,有最高應價時,拍賣師應征得原承租人的意見后落槌。
拍賣前期活動
第七條 拍賣人根據委托人提供的資料確定可參拍的對象。競買人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競買人資格條件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提交相關資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方可參加本次拍賣。拍賣人在拍賣活動任何階段,有權拒絕不符合本次拍賣資格條件的競買人參加本次拍賣活動或解除其拍賣成交的法律關系,并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競買人應在報名登記前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不計息)。
(一)競買人所領取的競買保證金收據是參加拍賣活動的重要依據,應自行慎重處置,若因轉交他人或遺失等產生的結果及可能導致的糾紛和經濟損失,均由收據中注明的競買人自行負全責。
(二)競買人(即其后的買受人)保證在拍得標的后,按本《拍賣須知》和《競買協議》的要求履行其全部義務,否則拍賣人有權對買受人的競買保證金沖作違約金,不予退還。
拍賣會
第九條 本次拍賣會經過報刊、網絡公告、實地展示,由拍賣人主持,并在相關當事人和監管部門監督下進行。競買人憑身份證原件及競買保證金收據登記入場,每一個號牌限進2人。在拍賣會現場,任何舉牌應價的行為均視為競買人本人的意思,其后果均由號牌對應的競買人承擔。如參加現場拍賣的為非報名者本人,則須提交報名者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本授權書應標明授權范圍,包括現場舉牌應價、拍賣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的簽署等)同時被授權人須出示身份證明,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第十條 競買人一旦進入了拍賣會場,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賣標的的一切現狀,接受拍賣標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對自己參加競買的行為及其后對拍賣標的的權利行使期間之各種風險、狀態,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競買過程中,競買人及與會人員應嚴格遵守拍賣會的會場秩序。若發現競買人惡意串通、操縱競價或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取消其競買資格并按《拍賣法》規定由競買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競買人一經應價,不得反悔,否則競買人的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并且將承擔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責任。競買人如中途退場,將視為放棄競買,不影響拍賣會的繼續進行。
第十二條 本次拍賣會舉牌須知如下
本次拍賣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拍賣計價貨幣為人民幣。拍賣時的起拍價、成交價均不包含拍賣標的交易、過戶時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拍賣傭金。
拍賣時,先由拍賣師宣布起拍價,然后報出加價幅度。競買人可舉牌應價或按規定的加價幅度競價,也可自行報價。應價、報價須等于或者高于規定的加價幅度(且必須為加價幅度的整數倍),低于加價幅度的應價、報價無效;若場上出現二人以上同時舉牌應價,拍賣師可指定其中一人并確認其應價有效。同時,拍賣師有權根據現場情況隨時調整加價幅度。當會場上出現唯一的最高價格,且無人繼續加價后,以拍賣師落槌表示拍賣成交。
第十三條 買受人是指以最高應價競得拍賣標的競買人。拍賣落槌成交后,買受人須與拍賣人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并在《拍賣筆錄》上簽名或蓋章。上述文件不論買受人是否簽署,其全部條款即對買受人產生約束力并生效。如事后反悔,競買保證金將做違約金不予退還,并按《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由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
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拍賣后期工作
第十四條 拍賣會結束后,拍賣結果將在余姚市招標投標網公示三個工作日。對拍賣結果有異議的,相關當事人可在結果公示期間向拍賣人或委托人提交書面質疑;對書面質疑回復不滿意的,可在收到書面回復后起15個工作日內向余姚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提交書面投訴。公示結束后無異議的,由拍賣人向買受人發放加蓋余姚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章的《拍賣成交確認書》。
第十五條 未競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在拍賣結束后的次日起(節假日除外),憑拍賣人出具的競買保證金收據退還競買保證金(不計息),需要通過銀行匯款的,請預留退款賬戶。
買受人為原承租人的,須在2017年6月30日下午4時前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成交款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同時向拍賣人支付第一年租金成交款5%的買受傭金。
買受人為新承租人的,則第一年租金成交款、買受傭金和《房屋租賃合同》在接到委托人交付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同時辦理。
買受人的競買保證金沖抵買受傭金,剩余部分憑《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到拍賣人處退還(不計息),拍賣人只出具買受傭金發票,其他相關票據由委托人提供。具體可咨詢0574-62724638。
標的交付: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由委托人交付給買受人。
附則
第十六條 對競買人或買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報名時所登記的聯系電話為通訊方式,若該項不作記載,則以其身份證所載的住所為通訊地址。因無法聯系或無法送達而產生的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與委托人、拍賣人無涉。
第十七條 本須知解釋權歸本次拍賣活動的委托人、拍賣人所有。
會場紀律
一、進入拍賣會場后,請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
二、自覺愛護場內公共設施、設備,對故意毀壞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三、對故意擾亂現場秩序、干擾拍賣會正常進行的競買人,工作人員有權將勸其退場。
四、拍賣會結束后,須將號牌歸還工作人員。
五、在會場內禁止吸煙。
六、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損壞、丟失等后果自負。
七、理性應價,謹慎舉牌。
寧波陽明拍賣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六月六日